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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一總隊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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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大隊宣導專區

發布日期:114-03-31

發布單位:保安警察第一總隊第五大隊第三中隊

中市泰安派出所長上班飲酒被記過調職
資料來源:
114年3月8日聯合新聞網
台中市上個月才發生瑞井派出所長飲酒騎車釀車禍事件,昨天大甲警分局泰安派出所王姓所長竟在上班時間飲酒,經督察組派員到派出所督勤時發現其有酒氣,予以酒測確認酒測值達0.02mg/l,嚴重違反警紀;大甲分局今日指出,依規定予記過處分,並調離主管職務,以維護警紀。
泰安派出所近期湧入大批遊客賞櫻,員警忙於疏導交通,泰安櫻花季甫結束,卻傳出警紀問題。大甲分局副分局長洪嘉臨表示,王員酒測值雖未達公共危險罪標準,仍屬勤務中不當行為,嚴重影響警察紀律與社會觀感,警方對此絕不寬貸,依法嚴懲。
洪嘉臨強調,員警身為執法人員應潔身自愛,維護警察紀律與形象,尤其基層主管更應以身作則,不容有任何違規行為。洪嘉臨並表示未來將持續加強風紀教育,要求各級幹部強化管理,嚴格落實飲酒規範及懲處規定,並加強宣導酒後駕車的相關懲處,及可能面臨權益損失,提醒同仁勿心存僥倖,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