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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一總隊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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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大隊宣導專區

發布日期:114-03-31

發布單位:保安警察第一總隊第五大隊第三中隊

新莊分局所長喝花酒遭檢舉 一大過處分調離現職
資料來源:114年2月28日知新聞
新北市新莊分局五工派出所許姓所長(40歲),本週一(24日)晚上11時許,應建商友人之邀前往台北市2間酒店消費,酒店小姐側錄後向媒體爆料。新莊分局查證屬實,今天上午召開考績委員會,核予記一大過處分,並調整非主管職務,追究相關人員考核監督不周責任。
據悉,許姓所長任職警員期間,因緣際會結識某建商,由於都是雲林同鄉,加上都住在新北市泰山區,兩人成為無話不說的摯友,24日晚上11時許,建商來電邀約飲宴,由於當時許姓所長已下班,同意前往台北市中山區某酒店會合,酒酣耳熱之際續攤到忠孝東路某私人招待所,疑因酒後脫序行為,遭小姐側錄檢舉,整起事件因而曝光。
新莊分局接獲通報後展開調查,許姓所長坦言涉足有女陪侍服務不妥當場所,對於飲宴間是否對小姐不禮貌,許姓所長則表示回想不起來;許姓所長對於涉足不當場所感到相當懊悔,也願意接受懲處。
新莊分局強調,依「警察人員獎懲標準」及「端正警察風紀實施規定」,許姓所長核予記ㄧ大過處分,並調整非主管職務,同時,追究相關人員考核監督不周責任,秉持不庇縱、不護短的立場,主動查處嚴辦,以維護警紀之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