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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一總隊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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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大隊宣導專區

發布日期:114-03-31

發布單位:保安警察第一總隊第五大隊第三中隊

三重分局員警涉收賄26萬元 洩個資助討債遭起訴
資料來源:
114年2月13日中央通訊社
台北地檢署偵辦一起詐騙集團案時,發現新北市三重警分局李姓員警涉收賄新台幣26萬多元,洩漏個資給友人助討債尋仇,全案今天偵結,依貪污收賄等罪起訴李姓員警及友人等8人。
北檢偵辦一起詐欺案件時,發現多名民眾個資及車籍資料外洩,循線查出是三重分局員警李○霖涉洩漏查詢的個人資料給李姓友人;北檢去年7月間執行搜索拘提行動,李○霖一度遭羈押,日前已獲交保。
台北地檢署今天偵結,認定李○霖收取李姓友人9筆賄款,共計26萬7000元,李○霖本可在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下,依法蒐集、利用個人資料,但他卻為滿足李姓友人需求,透過警方的平台、系統非法蒐集及利用個資,對於被害人的資訊自主權已造成侵害,也減損民眾對公務機關合理利用個資的信賴度。
檢方指出,李○霖可預見李姓友人蒐集民眾個資將作違法用途,仍自民國110年間起至113年7月間被拘提日止,多次提供民眾個資給李姓友人;李姓友人再交付個資給同案共犯去討債尋仇。
檢方表示,李○霖另接受彭姓及蔣姓友人要求,查詢並提供部分民眾個人資料而涉及洩密。
檢察官審酌李○霖行為構成貪污治罪條例收賄罪、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及洩密罪嫌,從重以貪污治罪條例收賄罪論罪,因他行為時為警員,為具有法定職務權限的公務員,建請法院加重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