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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一總隊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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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大隊宣導專區

發布日期:112-09-12

發布單位:保安警察第一總隊第三大隊

第三大隊-秋節監察防貪專案宣導
秋節監察防貪專案宣導
 
    為落實執行廉政預警及貪瀆風險管理作為,端正警察風紀,提升警察廉潔形象,並結合社會參與,革除不當受贈財物、飲宴應酬、請託關說等陋習,深化警察同仁及民眾對廉政倫理之認知。
    實施期程自112年9月17日至10月1日止,計15天。
採「精準有效,即時監察」方式,多元宣導「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機構請託關說登錄查察作業要點」、「貪污治罪條例」及「獎勵保護檢舉貪污瀆職辦法」等重要內容,發揮興利除弊效能。
重點要求事項:
一、長官部屬同僚之間,嚴禁收(送)禮及邀(赴)宴情事,絕對禁止接受商民餽贈及邀宴。
二、同仁之間相互規勸監督,如發現有違紀情事,應即向長官政風或督察單位據實報告及反應。
三、落實辦理受贈財物、飲宴應酬、請託關說及其他廉政倫理事件登錄作業,研析成因及策進作為。
四、針對有風紀顧慮、承辦與民眾權益密切業務之員警,應施予宣導約束並注意其生活言行,必要時採取防範措施,以杜絕藉機索賄不法情事發生。
五、各級主官(管)請確實考量執勤人員之多寡,合理編組排訂以機動方式執行督考,掌控廉政風險因子,檢視機關廉政風險事件及人員,落實廉政預警作為,針對廉政風險人員適時關懷懇談,鎖定風紀誘因場所實施探訪查察。
六、接受外界主動捐贈,應依據公益勸募條例、「警察機關收受各項團體獎勵金、慰問金、加菜金等經費收支作業注意事項」等規定列帳管理。
 
相關附件:
  • 秋節監察防貪專案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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