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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一總隊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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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安訊息

發布日期:115-09-18

發布單位:保安警察第一總隊

公部門導入AI Agent進入治理新階段
生成式AI快速發展,不少公務機關已開始將AI導入日常業務,協助政府機關導入AI的Headquarter.aii共同創辦人暨執行長黃建璋認為,真正的挑戰並非模型能力,而是AI Agent如何融入政府業務流程與治理架構。
目前大型語言模型(LLM)的競爭相當激烈,模型排行榜幾乎每隔一段時間就會更換,因此政府若將系統綁定單一模型,未來將面臨升級與轉換困難。他建議從一開始便應採取模型中立架構,保留彈性,才能隨技術演進持續選用最合適的模型。
一個完整的AI Agent除了LLM之外,還應包括工具(Tools)、提示詞(Prompt)、上下文(Context)以及能自主規畫與反覆執行任務的Agent Loop,特別是Agent Loop,「沒有Agent Loop的系統,很難稱為新一代AI Agent」。
透過工具串接資料庫、API與內部系統,再配合上下文管理與Agent Loop機制,AI才能依任務目標自行選擇不同執行方式,而非僅依固定流程運作。
在實際部署上,他將AI Agent區分為兩種型態,一種是採取Human-in-the-loop的人機協作模式,由AI完成大部分工作,但在人員審核後才進入下一步,適用於公文、審查、行政決策等高風險業務;另一型態是AI員工(Autonomous Agent),可自主完成整個流程,只在異常或事後稽核時才由人員介入,較適合郵件分類、文件整理、跨系統資料比對等高頻率、標準化的作業。
許多公部門AI示範計畫成效不如預期,並非是AI的能力不足,而是Agent型態與實際業務流程不匹配,例如每天需要處理的大量電子郵件分類,若AI完成分類後仍需人工逐件確認,反而無法真正降低工作負擔,此類工作便更適合採用全自動AI員工模式。
AI Agent與傳統RPA(機器人流程自動化)最大的差異,在於前者可根據情境動態調整流程,理解自然語言與非結構化文件,甚至可透過更新知識文件來調整工作規則,而不必重新開發程式,因此是在既有資訊系統上增加智慧判斷能力,而非取代原有系統。
適合AI Agent處理的工作有三個判斷標準,工作量大且持續發生、判斷標準明確、可直接串接內部系統。例如公文分文、文件查核、資格審查、郵件分類、跨系統資料比對等等,適合導入AI Agent。

資料來源:iTho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