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時代急速變遷,在全球化的驅動下,國內民主政治蓬勃發展,社會多元結構確立,個人意識抬頭,集會遊行、權益抗爭層出不窮;繼九一一恐怖事件後,世界各國均致力於防範恐怖分子攻擊,我國亦無由置身事外。本總隊職司拱衛中樞、支援聚眾活動處理,協助治安維護,執行反恐任務,面對此嚴峻的挑戰,絲毫未曾鬆懈;為反制暴力犯罪,全體同仁不斷鑽研創新警技,精進訓練,致力於警察專業技能之提升,以保障社會治安,維護國家安全。
沿革
本總隊前身係「臺灣省保安警察總隊」,民國39年改銜為「臺灣省保安警察第一總隊」,79年元月1日改隸內政部警政署,並將分駐彰化、岡山之員額分別成立保四、保五總隊。82年5月1日為配合治安需要,打擊重大犯罪組織及協助緝捕要犯,成立維安特勤隊,88年為配合充實地方警力,常任警察部分員警分階段移撥至各縣市警察局,89年9月警察役役男開始進駐遞補,使常任警察及警察役成為本總隊擔任機動保安警力及協助執行勤務之兩大主力。
組織編制
本總隊置總隊長1人,副總隊長2人,主任秘書1人,業務單位設警務、督訓、後勤、保防等4科及勤務指揮中心;輔助單位設秘書、人事、主計等3室;勤務單位分設6個大隊及維安特勤隊,下轄計22個中隊;編制員額1,515人,預算員額1,412人;另警察役役男依年度核定人數進用。
駐地分佈
一、石牌營區:
- 為總隊部所在地,駐有第二大隊(含替代役)、常任警察第三大隊、第四大隊及維安特勤隊。
二、三峽營區:
- 駐有常任警察第一大隊、第五大隊(含替代役)及代訓特考班。
三、反恐訓練中心:
任務
一、常任警察
- 拱衛中樞、準備應變及協助地方治安之保安警察業務,支援各縣市警察局、專業警察機關協助維護治安。
- 支援協助刑事警察局、航空警察局、中央各部會等機關。
- 支援處理群眾活動勤務:當前民主法治時代,多元化的社會,民眾為爭取個人權益,聚眾活動等抗爭行為時常發生,為維護公共安全與社會秩序,機動警力建置運用不可或缺,有賴全體同仁堅守崗位,戮力以赴,達成上級交付任務。
二、維安特勤隊
- 支援各警察機關偵辦重大刑案及槍擊要犯之攻堅圍捕任務。
- 執行反恐任務、反劫持、反武裝攻擊等重大治安事件,制止暴行擴張蔓延,維護重要人士、設施、處所之安全。
三、警察替代役
- 依據替代役實施條例第三條規定,擔任機動保安警力輔助性工作。
- 警察役役男依警察人員之任務,適用警察人員相關法令協助執行勤務。
教育訓練
一、辦理全國警察在職訓練
- 協助警政署辦理在職員警短期班訓練:內政部警政署於74年在本總隊成立警察訓練基地,辦理「交通」、「保防」、「外事」、「資訊」、「刑事」、「法規」等各項幹部在職訓練,落實終身學習職志,充實法學素養,提升員警執勤能力,以利勤(業)務遂行 。
二、代訓警專特考班訓練
- 有鑒於臺灣警察專科學校四等警察特考容訓量嚴重不足問題,本總隊依據警政署指示,自101年底開始籌備代訓特考班工作,整備過程,克服萬難,從無到有,陸續完成移轉三峽營區部隊、騰空廳舍、積極整修教學環境、訓練設備及學員住宿寢室、敦聘優質師資等工作,已順利接續代訓102、103年特考班學員,保障學員受訓權益,目前持續辦理中。
三、本總隊教育訓練
- 常年訓練:排訂各種學、術課程實施,以保持訓練成果精進執勤技能,其中學科部分,包含警察相關法令與實務、專題演講等項目;術科部分,常任警察包含射擊、柔道、擒拿、警棍術、綜合逮捕術、體能訓練等項目,役男部分,包含處理聚眾活動訓練、交通指揮管制、游泳、救災救護等項目。
- 保持訓練:實施機動保安警力專業訓練,包括隊形演練、阻材架設、特種車輛操作、保護違規靜坐群眾離開等項目,每月至少編排16個小時施訓,每半年1次,由總隊自辦機動保安警力檢測,每年配合警政署機動保安警力整備檢測,擔任示範觀摩工作,並依警政署函示加強有關「人權保障」、 「集會遊行案件處理」、「執勤之比例原則」及「徒手帶(架)離術」等學科課程及術科技能訓練,以提升員警應變處置能力。
- 維安特勤隊特訓:區分為三個階段,實施7-8個月的密集特訓。第一階段基礎特勤訓練為強化受訓人員體能與培養各項特勤基礎能力;第二階段反劫持反暴力進階訓練為培養具備執行反恐任務專業技能;第三階段反恐高階訓練為模擬城鎮與管狀空間戰鬥等任務應用執勤訓練。
- 警察役男專業訓練:為期6-8週,教授基礎法令知識及機動警力隊形、阻絕器材架設、保護違規靜坐群眾離開、各種實況推演、擒拿、警棍術等處理聚眾活動之技能。
未來工作展望及策進作為
一、全力協助治安維護:
- 本總隊以協調支援立場,編組機動警力,立即支援各地處理突發重要治安事故,與地方警察機關協力合作,因應治安狀況,24小時永不間斷,協助警力不足問題,遇有治安癥兆,立即反應解決,機先部署適當警力,維護陳情、請願秩序,以確保陳抗安全,打擊犯罪維護社會治安。
二、精進勤務技能:
- 賡續研發保安機動警力各種編隊隊形,並預設各種突發狀況,編組警力擬訂專案計畫,加強警衛縱深部署方式,檢討歷次處理群眾活動勤務得失,研發創新執勤技能,精進員警處置能力,確保勤務萬全。
三、建立訓練制度:
- 強化員警執勤技能,持續保持訓練,並依警政署函示加強有關「人權保障」、「集會遊行案件處理」、「執勤之比例原則」及「徒手帶(架)離術」等學科課程及術科技能訓練,以提升員警應變處置能力;提拔人才及精選幹部,建立訓練及教學制度,不斷檢討與改進,與時俱進,成為一個具有專業技能及符合民眾期待的團隊,以有效達成維護社會治安的任務。
四、提升反恐知能:
- 充實各類反恐裝備器材,加強專精訓練,汲取國外反恐新知,保持維安特勤警力精壯,提升反恐能力。
五、科技建警執法:
- 爭取預算,更新裝備及添購先進穿戴蒐證器材,有效執法,並於支援勤務或天然災變時,即時支援各地區,提升執行勤務與為民服務之效能。
結語
機動保安警力是維護公共安全與社會秩序不可或缺之警察主力,本總隊本於法定職責,加強警力整備,充實裝備器材,改善訓練設施,提升專業訓練水準,期能成為一個具有專業技能、富有優越形象的精壯團隊,不斷創新、精進,以有效達成維護社會治安之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