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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一總隊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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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到須知及生活作息須知

更新日期:114-04-15

發布單位:保安警察第一總隊督訓科

內政部警政署反恐訓練中心學員生活作息須知

ㄧ、門禁安全:
(ㄧ)進出中心大門,請佩掛學員識別證。
(二)於22時至翌日6時,請配合中心大門警衛人別辨識及登記。
(三)未經核准,嚴禁私人及公務車輛停放營區內。
二、電器使用及用餐時間:
(ㄧ)寢室電燈使用時間:每日6時至22時止,請配合關閉電源。
(二)用餐時間:早餐7時整、中餐11時50分、晚餐17時50分。
三、生活規範:
(ㄧ)受訓期間嚴禁酗酒滋事及其他違法、不當之行為。
(二)不隨處吸菸、亂丟菸蒂、嚼食檳榔、吐痰、亂丟垃圾。
(三)注意公共設施之環境維護,閱畢之書報請歸回原位。
(四)遵守餐廳用餐秩序,並嚴禁穿著短褲、拖鞋進餐廳。
四、其他設施:
本中心學員大樓及綜合大樓1樓均設有健身房(使用時間:16時至21時),提供學員使用。
五、懲處規定:
未佩掛識別證,經通知未改善者及違反生活規範情節重大者,由本總隊函請委訓機關或學員服務機關懲處。
六、聯絡電話:
(ㄧ)自動電話:(03)4760030、60、80等3線。
(二)綜合大樓(維運小組):警用724-6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