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進入內容區塊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一總隊全球資訊網

:::

報到須知及生活作息須知

更新日期:114-04-21

發布單位:保安警察第一總隊督訓科

內政部警政署警察訓練基地學員報到須知
一、報到時間:開訓當日上午8時於實踐樓門口開始受理報到。
二、訓練地點:實踐樓5樓教室。
三、學員車輛請勿駛入訓練基地停放(含公務車、巡邏車;不含大型警備車及教學車輛)。
四、攜帶物品:
(ㄧ)受訓通知文件。
(二)國民身分證或警察人員服務證。
(三)全民健康保險卡。
(四)個人藥物。
(五)便服、運動服、球鞋、拖鞋、泳衣、帽(視個人需要)。
(六)盥洗用品(牙膏、牙刷、毛巾、香皂等)。
(七)配合環境保護,本基地不提供瓶裝水及紙杯,請自備水杯。
五、供餐:綜合大樓1樓餐廳。
六、交通路線:
(一)捷運系統:臺北捷運「淡水信義線」→「石牌站」下車後1號出口,往臺北榮民總醫院方向,步行約8至10分鐘即可到達。
(二)大眾運輸工具:市區公車216、紅12、223、224、266、285、290、277、508、601、606線公車均可到達。
(三)高速公路:國道1號重慶北路交流道→北投、士林方向→承德路→石牌路2段→永明派出所後方。
七、遠道前來受訓人員如有報到日前一晚提前住宿需要,請於22時前攜帶相關公文進入營區,至實踐樓穿廊公布欄查詢寢室分配表房號後即可入住。
八、有關訓練事宜如需服務,請於星期一至星期五上班時間逕向本基地業務承辦人聯繫:
粘小隊長:市內電話:(02)28227045、警用721-2033
朱警務正:市內電話:(02)28229542、警用721-2033

內政部警政署警察訓練基地學員生活作息須知
ㄧ、門禁安全:
(ㄧ)進出營區大門,須佩掛學員識別證。
(二)於22時至翌日6 時,請配合營區大門警衛人別辨識及登記。
(三)本總隊石牌營區不提供私人及公務車輛停放。
(四)寢室提供備用鑰匙,有需要者可於報到時持個人證件向服務人員留證索取,結訓後繳回鑰匙取回證件,鑰匙請妥善保管,如不慎遺失,需賠償重新製作工本費。
二、電器使用及用餐時間:
(ㄧ)寢室電燈及交誼廳電視機使用時間:每日6時至22時止,請配合關閉電源。
(二)冷氣開放時間:每年4月至10月份中午12時至14時止、晚間18時至翌日6時止;其餘月份及時段不開放。
(三)用餐時間:早餐07:00~08:00、中餐11:50~12:30、晚餐17:50~18:30。
三、生活規範:
(ㄧ)嚴禁於營區內飲酒、酒後滋事及其他違法、不當之行為。
(二)勿隨處吸菸、亂丟菸蒂、嚼食檳榔、吐痰、亂丟垃圾,注意公共設施之環境維護。
(三)實踐樓靠行政大樓側無障礙坡道旁空地為吸菸區,大樓內全區禁菸。
(四)用餐地點於綜合大樓1樓自助式餐廳,請遵守餐廳用餐秩序,嚴禁穿著短褲、拖鞋進餐廳。
四、其他設施:設有福利社販賣部、郵局自動提款機、體育館、游泳池,提供學員使用。
五、懲處規定:未佩掛識別證,經通知未改善者及違反生活規範情節重大者,將函請學員所屬服務機關懲處。
六、聯絡電話:
(ㄧ)市內電話:(02)28227045、28229542。
(二)實踐樓服務人員室:警用721-27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