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宣導
發布日期:109-10-27
發布單位:保安警察第一總隊
台中市警局傳出高階警官喝花酒,3線1星的後勤科長陳孝明與2線4星的主任秘書室秘書劉財炎,8、9月間因涉足酒店喝花酒,被地檢署檢察官監聽發現,轉交警察局處理,警察局已將陳、劉2員記過,分別改調主任秘書室與民防管制中心專員。
警察局長刁建生表示,他相當痛心,官警涉足不正當場所,不分官階高低,沒有第二句話,就是依規定從嚴懲處。
據了解,陳孝明與劉財炎為警察大學56期同學,劉財炎在縣、市未合併前,擔任台中市警察局公關室主任,縣、市合併升格後調升2線4星一分局副分局長職務;現年42歲的陳孝明在台中市升格後擔任後勤科長,是台中市政府警察局最年輕的科室主管,被喻為警界「明日之星」。
惟今年7月間,地檢署接獲檢舉指中市文心南七路拖吊場員警,涉嫌私放遭拖吊車輛,並查出時任公關室主任的劉財炎涉及關說,傳訊劉員後諭令15萬元交保,劉員因而被改調主任秘書室秘書。
事後,台中地檢署在監聽劉財炎時,意外查出劉員8、9月間多次涉足中市惠中路「海派酒店」喝花酒,陳孝明則在8月間與劉財炎聚餐後「續攤」,去過該酒店喝花酒1次,因未發現其他不法,將相關事證交給警察局依違紀案件處理,警察局隨即將陳員記過1次,連降2級,改調主任秘書室專員,將劉財炎記過2次改調民防管制中心專員。
該案也引發員警在警光雜誌網討論,指2員疑受業者招待及另有其他官警涉足,但警察局督察長張蒼波昨表示,經查2人係自己付錢,絕無業者招待情事,也沒有其他官警涉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