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進入內容區塊

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一總隊全球資訊網

:::

第五大隊宣導專區

發布日期:113-10-11

發布單位:保安警察第一總隊第五大隊第三中隊

移工錢包遺失報案!劣警套出提款卡密碼盜領9萬9000慘了
資料來源:113.08.08中時新聞網
桃園市26歲林姓員警去年8月處理菲律賓移工錢包遺失案,卻向移工套話提款卡密碼,盜領9萬9000元。事發後他被火速免職,桃園地方法院依侵占職務上持有之非公用私有財物罪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向公庫支付15萬元、義務勞務240小時,可上訴。
法院認為,林男身為執法人員,不思廉潔自持、恪盡職守,竟為圖私利,侵占職務上所持有非公用私有之財物,且非法盜領9萬9000元,已危害官箴並減損公務機關執法的威信,所為殊屬不該,應予非難。
但法院考量林男坦承犯行,也與移工和解,賠償1萬5000元。依公務員侵占職務上持有之非公用私有財物罪,處有期徒刑2年,褫奪公權3年。緩刑5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向公庫支付15萬元,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240小時義務勞務,可上訴
中壢警分局表示,秉於「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之態度,主動報請桃檢檢察官指揮,並以貪汙治罪條例移送偵辦。經調查犯罪事證明確,違法情節重大,依考績會決議予以免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