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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一總隊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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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大隊宣導專區

發布日期:113-10-11

發布單位:保安警察第一總隊第五大隊第三中隊

「假破案」搶績效…警教唆賣槍、改筆錄 判7年將入監
資料來源:113.09.22聯合報
台北市警大安分局偵查隊前小隊長趙○明教唆線民董○偉賣槍後逮人,還逼買家吳○勳改口供,被檢方依轉讓槍彈罪起訴,一、二審均依槍砲、偽造文書罪判處趙男七年徒刑,案件上訴三審,最高法院認為上訴無理由駁回,全案確定;據了解,趙男近期悄悄將戶籍遷往宜蘭,台北地檢署已囑託宜蘭地檢署代執行,近日發監服刑。
北檢偵查期間,趙○明對「黑槍」來源不吐實,檢察官認為趙男身為偵查隊小隊長,為獲取查緝槍砲績效,竟與董男非法轉讓槍彈,再違法挑唆吳男購買,並濫用職權更改筆錄,嚴重侵害人權,依槍砲等罪起訴建請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