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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一總隊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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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政類

發布日期:110-01-02

更新日期:110-01-02

發布單位:保安警察第一總隊

非法聚眾民眾推倒警方設置之鐵拒馬並攻擊警察致多人受傷,警方作法與處置法令依據?

一、

執行勤務之警察人員遭民眾施暴或丟擲物品擊中受傷,係公然對執勤員警施暴,涉嫌觸犯刑法第135條「對於執行職務公務員強暴脅迫罪」、刑法第136條「聚眾妨害公務罪」及刑法第150條「公然聚眾施強暴脅迫罪」等罪嫌。

二、

群眾將置於道路之鐵拒馬合力推倒,刻意破壞,涉嫌觸犯刑法第354條「毁損器物罪」。

三、

對於其他不法行為均加強錄影蒐證,事後依相關法令究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