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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一總隊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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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防犯罪宣導

發布日期:106-07-31

發布單位:保安警察第一總隊

住宅竊盜預防之道
  俗語說「遠親不如近鄰」,平時家家戶戶都能敦親睦鄰,一定有助於守望相助,對於自己的生活作息、財經狀況應注意保密,不要隨口洩漏或炫耀。

一、

裝設家中安全設備與防範系統,例如:

(一)

由內而外透視的眼孔。

(二)

有插栓的門鍵。

(三)

裝置鐵門。

(四)

遮蔽性高的窗簾。

(五)

求援的個人警報器。

(六)

適當的自衛防身器物。
 

二、

勿讓人知道你是獨居者,或單獨在家,並營造多人在家的樣子:

(一)

一人在家時,避免單獨見客。

(二)

將非同住親人的物品、衣飾、鞋子,擺置於明顯處所陳列。

(三)

同時開啟不同房間的燈光。
 

 

三、

應門時提高警覺,並採取以下措施:

(一)

從眼孔檢視。

(二)

如為陌生人,隔著鐵門交談,查清其身分與來訪目的。

(三)

假裝反身與家人應答,使其知難而退。

(四)

避免他人假借各種理由進入屋內,家中水、電、瓦斯或家具修繕,最好委託牢靠的熟人行號處理。

(五)

養成隨手關門習慣,勿因貪圖一時方便打開門扉,便利進出而增加被害風險。
 

 

四、

返家前應注意:

(一)

住宅外觀是否有異於平常之跡象。

(二)

如發現門、窗、鎖遭破壞,勿進入屋內,應即刻報警處理。

(三)

打開門鎖入門前,回頭查看是否有人跟蹤,如無異樣迅速進屋內。
 

 

五、

就寢前,請注意:

(一)

開啟適當的照明設備與防範裝置。

(二)

檢查空間死角、間隙,謹防歹徒藏匿其中。

(三)

檢視門、窗、鎖是否完好。

(四)

放下窗簾避免外人偷窺。
 

 

六、

友人來訪時,居家主人應注意:

(一)

時間不宜太晚。

(二)

服裝不宜過份暴露。

(三)

言談舉止不宜輕佻。

(四)

在客廳接待訪客,不可延請入臥室。